Journal | [J] 科研管理SG(原名:科研管理) Volume 4, Issue 20. 2022.
对《反家庭暴力法》第 37 条的理解和适用
作者 : 林 慧清, 马 彬燕
摘要 / Abstract
《反家庭暴力法》第 37 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的共同生活人之间的暴力可以参照适用《反家庭暴力法》。 对 “ 家庭成员 ” 的理解应根据《民法典》第 1045 条的规定来判断;对 “ 共同生活 ” 应从空间、时间、情感、 经济和生活等五个方面进行判断;家庭暴力既包括有形的身体暴力,也包括无形的暴力。因此,只要符合 “ 共 同生活 ” 条件的非法律禁止的各类同居关系间的暴力都可以适用《反家庭暴力法》。
关键词 / Keywords
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暴力;反家庭暴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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