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 2016 年 12 月 25 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17 年 3 月 1 日正式施行。《重庆市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 办法》自 2020 年 8 月 1 日实施。《公
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规定了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
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保障中的职责,而沙坪坝区文化馆就担任了沙坪坝区政府在各项公共文化工作中的主要承
办方和实施者。为了更好的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工作的开展,沙坪坝区文化馆全面推进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沙坪坝区文化
馆为总馆,沙坪坝区辖区的 22 个街道、乡镇的文化服务中心分别成立 22 个文化馆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