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是城市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业主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组织是住宅小区治理的核心主体,然而
在治理过程中存在许多乱象,这要求构建完善的治理模式,以发挥业主组织特别是业主委员会的应然作用。本文试论述如
何完善当下住宅小区治理模式。委托代理理论能够为住宅小区治理模式之构建提供理论支撑,基于该理论,住宅小区治理
应当构建监督制衡的治理模式。总结域外住宅小区治理模式的经验,结合我国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和部分地方实践,我国
住宅小区应该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基础上,增设业主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建立起一个二元制的监督制衡模式。此外,
可以在住宅小区中建立党建引领的机制,带动业主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