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人性本质展开探讨,批判了“性善论”“性恶论”等片面的“天性论”,指出人性非天赋而是由家庭、
专门组织、社会的联合教训塑造且动态演化。文章核心提出“人性中必然存在利己特质,人一切自为行动皆出于利己目的,
但此特质不必表现为纯粹的‘恶’”,并从人性的本质与表象、人性表现的塑造(涉及教训、社会状态、个体条件)及理
性对人性的影响三方面,深入分析利己特质的统一性、固有性及多样表现。同时,文章驳斥了极端利己主义,提出应通过
构建家庭、专门组织、社会协同的普遍且良好的教训,塑造“好的理性”(含利他属性)来规范利己欲望,最终倡导在保
障个体选择利己权力(不损害他者利益)的基础上,引导人们趋向“美德”与“好的理性”,指出真正的利己是修为自身、
趋向“好的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