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兴旺起到了功不可没地作用,因此学界对教师的再教育、教师 的终身发展、教师的继续教育等均非常重视。在国外,“继续教育”概念的提出源于 1918 年英国的教育法,但当时并未详尽 的阐述和具体的实施。直至 1944 年英国的巴特勒教育法首次对其进行了系统的阐述:继续教育是继初等、中等教育之后的第 三个教育阶段,是对超过义务教育年龄者,旨在按他们的需要组织文化训练和再创造性活动而继续进行的全日制、半全日制 和业余教育。在 60 年代,一些发达国家继续教育制度已得以实施。在我国,教育部也开始针对教师的继续教育进行了改革和 试点,为此,本文立足于继续教育的概念,继续教育的作用,针对当前教师“定期注册”到“定期考评”的措施进行分析, 并提出了高校教师专业化继续教育之路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