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小规模学校具有两个基本属性:一分布在农村乡镇以下,二学生数少于100人,主要有村小和教学点两种形式。截至2017年底,我国乡村小规模学校共有10.7万所,占乡村小学总数的44.4% [1] ,乡村小规模学校呈现出数量多占比大的特点。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必然会长期存在。乡村小规模学校作为义务教育的重要组织形式,对推动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均衡发展,解决农村边远地区孩子上学难上学远上学贵的问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发展是推进教育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乡村教育振兴,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抓手。因此,乡村小规模学校非但不能随意撤消合并,而且要建好建强建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