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法学教学体系中宪法学居于基础理论课程的地位,是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主干课程之一,它是一门独立的
法学学科。开设课程思政是“宪法学”课程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国家“三全育人”全新探索。习总书记在 2017 年 5 月 3
日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明确提出“德法兼修、明法笃行”是高素质法治人才的标准,并指出,法治人才培养应“双轨并进”,
既要重视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更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全面提升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作为法学专业的一名
教师既要传授专业知识,又实现价值引领 ,在专业课程教学中理应践行课程思政,“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努力将
思政元素融入课程教学,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完成价值引领。课程思政不是一门特定的课程,它是一种教育理念。结合
本院法学专业“德法兼修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目标”,本人在《宪法》课程教学中就如何融入思政教育做了一些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