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中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儿童成长与发展阶段中提升儿童审美能力
以及奠定儿童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因素。小学阶段是人生发展阶段的成长初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以及可能性,其
个体差异性也有着明显的外显特征,因此,学校应在本着以国家课程为前提,思考如何适应区域性文化特征差异来
开展校本课程、以及如何使学生的主体性得到发挥、兴趣得以选择、个体差异性得到保障。本文是以北京师范大学
鄂尔多斯第二附属学校(以下简称“我校”)的“音乐走班课”为析论对象,来对我校的音乐常规课程的利弊进行客
观分析,并且对学校实施“音乐走班课”的动机以及思路进行探讨,通过对学校对“音乐走班课”实施的目的、意
义、过程以及方法进行梳理,以此来作为本校在基于国家音乐课程要求的基础上进行的校本音乐课程形式的改革,
供同仁参考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