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疫情时代,建立和完善预防接种损害赔偿体系刻不容缓。文章结合美、德、日三国疫苗责任保险发展
的实践,介绍了各国在疫苗责任保险中的适用情况,并结合国外的经验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在此基础上,本文从国
家治理的视角,对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的发展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政府应当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降低疫苗风险;严
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监管工作;建立统一明确的认定标准;兼顾地域化差异,确保国家政策的实施;同时重视宣
传工作和发挥现代化科技在损害救济中的作用。文章最后提出,为了更好地解决疫苗责任保险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必须健全现有的赔偿机制,积极建立多层次的疫苗生产企业的多层次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