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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法第204条第二款立法合理性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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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刑法》第 204 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 201 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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