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教学中的法商融合

沈 迺彬, 袁 翠珍, 梁 艳霞
广州商学院

摘要


在新时代高等教育“新文科”建设与复合型人才培养背景下,财务会计教学亟需突破传统技术性、规则性讲授的局限,融入法学思维与制度逻辑。本研究首先对比财务会计中“资产”的定义与民法中“财产”的概念的异同,揭示二者在价值基础、确认逻辑与功能目标上的深层分野;进而将会计准则体系置于法理学框架下审视,指出其“金融预期型”特征与法律制度所强调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存在理念张力。在此基础上,借鉴结构化理论与学科生态系统思想,提出构建“规则—资源”协同、“配置性—权威性”能力并重的法商融合教学模型,并从课程目标、内容重构、案例设计与评价机制四方面提出具体实施策略,以期推动财务会计教育从“技能训练”向“价值判断与制度理解”转型。

关键词


财务会计;法商融合;法理学;结构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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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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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http://dx.doi.org/10.12361/2661-3263-08-07-17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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