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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下股权转让的外部救济途径

王 荣花
福州工商学院

摘要


由于股权的特殊属性,在司法实践中股权无权处分的案例很多。笔者总结出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或显名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行为导致夫妻另一方或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两种类型,提出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合同有效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不同的外部救济途径,从而保护夫妻另一方或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无处分;股权转让;救济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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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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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http://dx.doi.org/10.12361/2661-3263-0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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