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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在乡村生态宜居中的功能释放及实施路径

邹 雨婷
贵州民族大学

摘要


地方立法是乡村生态宜居建设的重要保障之一,亟需对新时代农民的环境权利做出回应。乡村生态振兴的践行需要地方立法
的有益实施;生态宜居目标的实现需要地方立法提供有力补充,同时离不开地方立法的创新探索。乡村生态宜居中地方立法的功能释
放需要紧扣务实管用,立足乡村实际需求;吸纳村规民约,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建立问责机制,保障乡村生态建设。

关键词


地方立法;生态宜居;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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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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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http://dx.doi.org/10.12361/2661-3743-05-03-125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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