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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学教学引入法律“诊所”模式的思考的效果研究

文飞 刘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

摘要


由于法律规范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法学也是一门实践性与理论性所严密关联的学科。因此,这就要求了当代我国高校应当致力于培养出能够按照法律规范解决实际问题,业务技能娴熟和职业道德优秀的法律从业人员,而不仅仅是培养出高层次的法律研究者。当前我国一部分高校的法学教学率先解放传统思想,并吸取了国外法学高等教育教学的先进经验,推出了法律“诊所”教育模式。基于此,本文对法律“诊所”模式进行了详细地分析,并提出了传统法学教育与法律“诊所”教育之间各自的特点,旨在为今后高校培养更优秀的法律人才、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提供参考与帮助。 

关键词


法学教学;高校;诊所模式;效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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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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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http://dx.doi.org/10.18686/jyfz.v1i5.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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