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出版说明中文期刊中文图书环宇英文官网付款页面

浅析居住权制度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利弊

雷 丽霞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最早起源于罗马法,从渊源看,居住权产生于罗马婚姻家庭关系中,而且与财产继承制度紧密相关,最初是作为生活保障的制度设计而存在的,是人役权的一种形式,主要发挥着扶养、救助的功能。在中国如今社会,为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民法典设立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的用益物权,明确了居住权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将会给我们今后的生活带来诸多有利有弊的影响。

关键词


民法典;居住权;用益物权

全文:

PDF


参考


[1] 王利明 . 论民法典物权编中居住权的若干问题 [J]. 学术月刊,2019(7): 91-100.

[2] 周相 . 罗马法原论上册 [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3] 鲁晓明 . 论我国居住权立法之必要性及以物权性为主的立法模式 [J]. 政治与法律,2019(3): 13-22.




DOI: http://dx.doi.org/10.18686/jyfzyj.v2i5.26662

Refbacks

  • 当前没有ref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