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契约化正当性分析
摘要
民事诉讼是我国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进行民事司法改革后,民事诉讼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重视程度有很大程度的提升,在进行民事诉讼是越来越将当事人之间的契约意识融入进来,这也是目前我国民事诉讼契约化的趋势展现,也是我国进行民事司法改革以来取得的成绩。我国在进行民事诉讼时,越来越注重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意识自治”,给予当事人在程序法上的尊重和契约自由,本文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契约化的正当性进行分析。
关键词
民事诉讼;契约化;正当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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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太尧.民事诉讼契约化正当性分析[J].法制博览,2020(18):102-103.
[2]王德新.民事诉讼的契约化及其边界[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3):124-128.
[3]牛金臣,曹志海.民事诉讼契约化视角下的证据契约[J].山东审判,2008(2):63-67.
[4]宋冠廷.我国民事诉讼契约发展的意义分析[J].楚天法治,2017(36):63.
[5]赵小军.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契约研究[J].证据科学,2016(6):723-733.
[6]赵小军.论测谎契约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应用及规制[J].东方法学,2017(2):32-41.
DOI: http://dx.doi.org/10.18686/jyfzyj.v2i7.2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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