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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 情 · 知教学 ”模式的探索

陈 惠娟
北部湾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


“情·知教学”模式运用于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有重要现实意义。体现了人全面和谐发展的思想、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有效增强“基础”课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情·知教学”模式在“基础”课得以实现的主要做法是,情感因素的挖掘、语言艺术的运用、立体式的课堂设计和教师素质的提升。

关键词


“基础”课;情·知教学;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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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冷冉.冷冉教育文集[M].辽宁:大连出版社,1998.

[2]苏霍姆林斯基.苏霍姆林斯基选集:第4卷[M].蔡汀,王义高,祖晶,等,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3]罗先奎,储水江.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语言艺术[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12):77-80.

[4]白居易.白氏长庆集与元九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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