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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销售假冒产品的行政法规制

王 方肖1, 李 倩楠2
1、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2、法库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


实现网络直播空间法治化的实质是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一种新兴电子交易形式,实时网络直播近年来已经暴露出造假售假、产品质量侵权等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和警觉。这些假冒伪劣事件反映出的问题应聚焦于对网络直播环境的全面整治。行政法的功能之一就是组织和管理社会事务。本文简要梳理了行政法对网络直播销售假冒产品的规制困境,并就具体应对措施提出了参考性建议。

关键词


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假冒伪劣产品;行政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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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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