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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婚姻家庭习惯法的研究

江 明健
宜宾学院

摘要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针,明确了宪法和法律是治国的准则。但是,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一些民族地区的习惯法规范 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作用。彝族习惯法是在本民族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其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有些习惯法没有文字记载,而是 由村民代代相传。只有当某些行为和事件发生时,习惯法才会发挥作用,才会出现。凉山彝族乡是其行政乡唯一的彝族聚集地。进村不 方便。只有一条1984年修的路,是单行道,路也不宽。其偏远的地理位置和闭塞的交通是凉山彝族乡习惯法得以保留并适用至今的原因之 一。本文介绍了彝族婚姻家庭习惯法以及发生纠纷时其独特的纠纷解决机制。

关键词


彝族;婚姻;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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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樊纪兰,樊秀祥. 浅析水西彝族婚姻习俗[C]//.人文与科技.,2016:121-126.[2]王禄. 水西彝族婚姻习惯法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3.[3]张邦铺. 论彝族民间调解及其调适[C]//.民族法学评论(第九卷).,2012:493-505.[4]舒华. 论黔西北彝族地区法制的变迁[D].中央民族大学,2012.[5]蔡富莲. 当代凉山彝族腹心地区社会治安调查研究[C]//.边疆发展中国论坛文集(2010)·区域民族卷.,2010:320-332.[6]李剑. 论凉山彝族的纠纷解决[D].中央民族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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