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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研究

李 响
西南交通大学 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 四川成都 610031

摘要


201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应当前置相关督促或支持起诉程序,极大地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在公益诉讼制度架构中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但从诉前程序实施效果来看并不理想,社会组织参与程度并不高。诉前程序的法理基础和功能阐释尚需进一步厘清,其具体程序规则设计需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参考


[1]陆军,杨学飞.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实践检视[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7,25(06):67-82+170-171. [2]杨雅妮.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探析[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8,33(02):107-116. [3]张锋.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之诉前程序研究[J].政治与法律,2018(11):15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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