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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意见在立法过程中的价值

刘 婷婷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摘要


少数意见是与多数意见相对应而存在的概念,尽管少数意见在数量上不如多数意见具有代表性,但少数意见对立法事项以及立法事业仍具有理论与实践上的价值。为了充分发挥少数意见的价值,应在重视多数意见的前提上对少数意见进行合理使用,善于对少数意见“去粗取精”,重视少数意见的充分说理,同时,要完善有利于少数意见表达和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


少数意见;多数意见;立法;价值;少数意见制



参考


[1]王贵东:《少数意见制度的性质——法官的权利抑或义务》,《前沿》2012年第6期。 [2]张泽涛:《判决书公布少数意见之利弊及其规范》,《中国法学》2006年第2期。 [3]万方,《刍议合议庭少数意见公布制度》,《法律适用》2005年第10期。 [4]孙笑侠、褚国建:《判决的权威与异议——论法官“不同意见书”制度》,《中国法学》2009年第5期。 [5]刘风景:《日本最高法院的少数意见制》,《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6]冯文生:《论公开合议庭少数人意见》,《法律适用》200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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