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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完善初探——以《通知》、《办法》为指导

许 昕, 王 荣堰
华东政法大学

摘要


随着环境损害类的案件逐年增多,人们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然而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有规范制度不完善,管理分散,鉴定机构数量少,缺乏统一的鉴定标准等。面对现实问题和社会需求,国家于2016年出台了《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办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为了深入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工作,细化登记评审办法,2018年,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共同编制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就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相关工作作了明确规定,本文针对性解读新规定,在把握新规精神的情况下,探索解决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路径和方法,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主要问题;把握新规精神;解决路径;完善管理



参考


[1]曹东,齐霁.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问题及破解路径[J]. 环境保护,2014,42(17):45,47. [2]王旭光.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的问题与司法对策[J]. 中国司法鉴定,2016,(01):2-8. [3]霍继男.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研究[D].重庆大学, 2016. [4]霍桃. 规范管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N]. 中国环境报, 2016-01-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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