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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和范围问题研究

杨 艳
武警警官学院 四川成都 610200

摘要


宣告死亡制度设立目的是为了解决自然人下落不明后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不稳定状态。《民通意见》25条规定了宣告死亡的申请顺序,随着社会案件的复杂多变,实务中配偶基于优先顺位长期控制失踪人财产损害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的案例屡见不鲜,基于此,《民法总则》47条取消了申请宣告死亡的顺序。但是,绝不能仅因此条文对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做无限制的扩大,普通债权人应当排除在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之外。

关键词


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无顺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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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张燕、仲伟珩:《论民法总则宣告死亡制度的规则冲突与解释适用》,《中国应用法学》2018年第4期。 [2]石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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