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是否可以作为终止双边条约的理由——从乌拉圭“纸浆厂”案引发的思考
摘要
论文从乌拉圭河“纸浆厂”案引发了一个思考,环境保护是否可以作为终止双边条约的理由?论文结合过
往案例考察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对终止条约理由的具体规定,以及国际习惯的理论,并从两个角度论证问题:
环境保护能否转化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规定的终止双边条约的理由?环境保护能否作为一项国际习惯以作为
终止双边条约的理由?最后论文给出结论,可以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60 条规定的重大违约入手,如果他国违
反了实质义务,则环境保护可以成为终止双边条约的理由。而环境保护不是一项国际习惯,因此不能作为终止双边
条约的理由。
往案例考察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对终止条约理由的具体规定,以及国际习惯的理论,并从两个角度论证问题:
环境保护能否转化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规定的终止双边条约的理由?环境保护能否作为一项国际习惯以作为
终止双边条约的理由?最后论文给出结论,可以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60 条规定的重大违约入手,如果他国违
反了实质义务,则环境保护可以成为终止双边条约的理由。而环境保护不是一项国际习惯,因此不能作为终止双边
条约的理由。
关键词
乌拉圭“纸浆厂”案;环境保护;双边条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国际习惯
全文:
PDF参考
[1] Judge Lauterpacht. the Norwegian Loans case[J]. ICJ Reports,1957
(9):55-59.
[2] Nicaragua v. US, ICJ Reports[R].1984.
[3] The Dissenting Opinion of Judge McNair in the Ambatielos case,
ICJ Reports[R].1952.
[4] 82 ILR[R].
[5] ICJ Reports[R].1997.
[6] Shaw M N. International Law (5th edition)[J].2003.
[7] Haraszti, György. Treaties and the fundamental change of
circumstances[J]. Recueil Des Cours,1975.
[8] Pulp Mills on the River Uruguay (Argentina v. Uruguay) Summary
of the Judgement of 20 April 2010[Z].
[9] ICJ Reports[R].1985.
DOI: http://dx.doi.org/10.12361/2661-3743-05-12-150497
Refbacks
- 当前没有ref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