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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共性的家庭教育立法研究

王 园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摘要


家庭教育从私人领域转向公共领域,是家庭教育立法的前提。家庭教育立法是创建幸福家庭之所求、构建和谐社会之所向、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之需和顺应国际潮流之所势。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家庭教育侧重点的转向,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专业性日益凸显,需要通过家庭教育立法来加以规范,并将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作为立法思考的重点。

关键词


家庭教育立法;家庭教育;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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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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