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几点建议——以麻江县夏同龢状元第为例
摘要
贵州省麻江县夏同龢状元宅第是传统的宝贵物质文化遗产,在当地具有相当较高程度的历史、文化、艺术等价值,它于1999年12月正式被列入贵州省第二批重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文主要根据该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历史沿革、布局形制、人文价值及保护现状,来对夏同龢状元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提出几点保护建议措施,已供借鉴相同类型的文保单位。
关键词
省级保护单位、夏同龢状元第、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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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参考
[1]《贵州通史》编委会.贵州通史简编[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1[2]贵州省麻江县志编纂委员会.麻江县志[M].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3]麻江县人民政府.贵州省麻江县地名志[G].1986.1
DOI: http://dx.doi.org/10.12361/2661-4960-05-01-13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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