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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必要性及对策

肖 琳琳
成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

摘要


庭审实质化是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是指审理查明案件事实要在庭审中进行,根据认定
的事实给被告人定罪量刑。由于长期以来的侦查中心主义,限制了审判的中心地位,要提倡人民群众通过刑事庭审合法合理的表达
诉求,依照法律和程序相关规定得到合法合理的结果,实现庭审实质化。

关键词


庭审实质化;庭前会议;审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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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左卫民:《中国刑事诉讼运行机制研究》[M],法律出版社 2007 年版。[2]陈实:《我国刑事审判制度实效问题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5 年版。[3]龙宗智:《庭审实质化的路径和方法》[J],法学研究,2015 年第 5 期。[4]陈瑞华:《论侦查中心主义》[J],政法论坛,2017 年第 2期。[5]《政法工作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庭审实质化“成都经验”全国推广》[6]韦璐明:《刑事庭审实质化彰显司法进步》,中国法院网2018 年 3 月 24 日。




DOI: http://dx.doi.org/10.18686/jyyjuy.v3i6.56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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