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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

杨 月, 汪 洋, 禹 楠
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摘要


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与其他思维方式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差异源于法律人所学习的法律概念,法律文化,法律原则以及受到的法律价值的指引与其他思维方式所接触到的概念、文化、价值的不同,因此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与非法律人相比有其独特性。法律人基本思维的方式应当是法律思维方式,法学生法学思维培养的成功与否直接反映了我国法学教育的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我国法律人才以及法学人才的储备;直接关系到法律职业者的专业化程度,关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本文将着力探讨法律思维对法学生的重要性以及在法学教育中如何提高法学生的法律思维,将塑造具有法律思维的法学生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目标。

关键词


法律思维 法学教育 思维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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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周晓春.《法官职业法律思维:经验型法官向知识型法官过度的桥梁》[J].中国法律 2000,(12)[2]郑成良.《论法治理念与法律思维》[J].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0.(4)[3]谌红果 《法律思维:一种思维方式上的检讨》[J].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3,(02)




DOI: http://dx.doi.org/10.12361/2661-4960-04-13-9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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