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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局势下粤港澳大湾区法例协同的多维构架探析

陈 世清1, 葛 俊明2
1、华南农业大学
2、大健康国际集团公司

摘要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布,开启了粤港澳区域一体化的新航程,为区域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而经济一体化背后的实质是法律协同,在粤港澳大湾区“三种法律机制、三种货币、三个关境区”等特殊体制背景下,其法律体系的差异性和不兼容性对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有很大制约。法例协同主要有低建制模块(机构间合作-企业)、中建制模块(府际间合作-政府及行业协会)和高建制模块(区际间合作-全国及国际)即低维、中维、高维三个层面。在当前局势下应以推进低维和中维协同为主要策略,并不断探索高维机制的可塑性,为港澳回归五十年承诺期后的制度融合奠定基础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法例协同体制机制多维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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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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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http://dx.doi.org/10.12361/2661-4960-04-03-98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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