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专业课程应用积极教学法改革评价目标探究
摘要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引入积极教学法推进大数据专业课程教学改革,分析教学评价中存在的注重教的评价而忽略学的评价、注重量化评价而忽略质性评价、注重评价的程序性而忽略反馈的及时性、注重培训的广泛性而忽略专业的针对性的问题,提出构建多主体评价、多元化评价、多渠道反馈、多场景应用的评价目标,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的落实。
关键词
大数据课程;积极教学法;评价;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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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http://dx.doi.org/10.18686/jyyxx.v3i4.4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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