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ID 仲裁中国有企业主体地位的认定
摘要
本文主要探讨了国有企业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仲裁中的主体地位及其行为判断规则。首先介绍了
ICSID 的管辖权条件,对于“国民”的定义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接着,讨论了投资条约中界定“投资者”概念的条款,关
键在于国有企业是否被纳入“投资者”的范畴。第三,详细分析了“Broches 测试法”和《国家责任条款草案》在判断国有
企业是否具备 ICSID 仲裁主体资格以及其行为归属方面的应用。通过对比多个案例,如“CSOB 案”、“北京城建集团诉
也门”案、“Maffezini 诉西班牙”案等,揭示了“Broches 测试法”倾向于从具体情境出发评估企业的行为性质,而《国家
责任条款草案》更加注重企业原始权利,从而影响国有企业行为的归属判断。
ICSID 的管辖权条件,对于“国民”的定义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接着,讨论了投资条约中界定“投资者”概念的条款,关
键在于国有企业是否被纳入“投资者”的范畴。第三,详细分析了“Broches 测试法”和《国家责任条款草案》在判断国有
企业是否具备 ICSID 仲裁主体资格以及其行为归属方面的应用。通过对比多个案例,如“CSOB 案”、“北京城建集团诉
也门”案、“Maffezini 诉西班牙”案等,揭示了“Broches 测试法”倾向于从具体情境出发评估企业的行为性质,而《国家
责任条款草案》更加注重企业原始权利,从而影响国有企业行为的归属判断。
关键词
ICSID 仲裁;国有企业;管辖权;《国家责任条款草案》
全文:
PDF参考
[1]Lauge N. Skovgaard Poulsen, “special focus issue note
states as foreign investors:diplomatic disputes and legal fictions,”
ICSID Review, No.1(2016), p.14.
[2]Mark Feldman, “special focus issue note state-
owned enterprisesas claimants i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rbitration,”ICSID Review, No.1(2016), p.26.
[3] 刘雪红 . 论国有企业私人投资者身份认定及启示——
以 ICSID 仲裁申请人资格为视角 [J].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
报 ,2017,24(03):11.
[4] 梁一新 . 论国有企业在 ICSID 的仲裁申请资格 [J]. 法
学杂志 ,2017,38 (10) 105.
[5] 顾宾 , 徐程锦 . 国际经济法视域下的国有企业公私主
体地位认定标准 [J]. 国际法学研究 ,2022(04)58-63.
[6] 章 成 , 杨 嘉 琪 .“ 一 带 一 路” 视 角 下 的 国 有 企 业
ICSID 仲裁申请人资格研究 [J].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 ( 哲学社
会科学版 ),2022 (05) 77-78.
DOI: http://dx.doi.org/10.12361/2661-376X-07-02-16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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