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垄断法的鼓励创新价值目标
摘要
从我国反垄断法的法律条文出发,可以认为我国反垄断法有一个完整的价值目标体系。在这一价值目标体系当中,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居于最高位置;提高经济效率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处于第二层级;鼓励创新则与预防和制止
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共处于第三层级。鼓励创新只有在不损害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这一最高价值目标
和提高经济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这两个次级价值目标的前提下才能考虑。在与同处第三层级的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
护市场公平竞争这两个价值目标进行比较时,鼓励创新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以具有优先地位。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居于最高位置;提高经济效率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处于第二层级;鼓励创新则与预防和制止
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共处于第三层级。鼓励创新只有在不损害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这一最高价值目标
和提高经济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这两个次级价值目标的前提下才能考虑。在与同处第三层级的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
护市场公平竞争这两个价值目标进行比较时,鼓励创新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以具有优先地位。
关键词
反垄断法;鼓励创新;价值目标体系
全文:
PDF参考
[1] 吴 宏 伟 , 魏 炜 . 论 反 垄 断 法 的 价 值 目 标 [J]. 法 学
家 ,2005(3):92.
[2] 叶 卫 平 . 反 垄 断 法 的 价 值 构 造 [J]. 中 国 法
学 ,2012(3):92.
[3] 吴 宏 伟 , 魏 炜 . 论 反 垄 断 法 的 价 值 目 标 [J]. 法 学
家 ,2005(3):93.
[4] 王晓晔 . 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宗旨 [J]. 华东政法大学学
报 ,2008(2):98-102.
[5] 李 剑 . 论 反 垄 断 法 的 价 值 取 向 [J]. 法 制 与 社 会 发
展 ,2008(1):14.
[6] 徐孟洲 . 论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与核心价值 [J]. 法学
家 ,2008(1):8.
[7] 刘 宁 元 . 反 垄 断 法 政 策 目 标 的 多 元 化 [J]. 法
学 ,2009(10):74.
[8] 理查德·A·波斯纳 . 反托拉斯法(第二版)[M]. 孙
秋宁译 ,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32.
[9] 吴宏伟 , 金善明 . 社会本位观 : 反垄断法立足之本 [J].
法学家 ,2008(1):10.
[10] 蒋悟真 . 反垄断法中的公共利益及其实现 [J]. 中外
法学 ,2010(4):557.
DOI: http://dx.doi.org/10.12361/2661-376X-07-02-169144
Refbacks
- 当前没有ref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