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法律问题探析 ——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 8 条为视角
摘要
为了解决父母为子女婚后出资购房引发的家庭纠纷,应当平衡保护个人与家庭利益为基础理念。父母出资购房的
性质认定应以约定优先,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相关纠纷中,应综合考虑出资背景、目的、时间、
举证责任等因素,合理认定出资性质及归属进行财产分割。
性质认定应以约定优先,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相关纠纷中,应综合考虑出资背景、目的、时间、
举证责任等因素,合理认定出资性质及归属进行财产分割。
关键词
婚姻家庭编;父母出资;婚后购房
全文:
PDF镜像
|参考
[1] 金眉 . 婚姻家庭立法的同一性原理——以婚姻家庭
理念、形态与财产法律结构为中心 [J]. 法学研究 ,2017,4.
[2] 朱虎 . 财产法与家庭法的区分——评〈民法典婚姻
家庭编解释(二)(征求意见稿)〉[J]. 妇女研究论丛 ,2024,3.
[3] 王泽鉴 . 民法总则 [M].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5.
[4] 杜万华主编 .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
与适用 [M].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5.
DOI: http://dx.doi.org/10.12361/2661-376X-07-06-171423
Refbacks
- 当前没有refbac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