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
摘要
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以《民法典》第 311 条为规范基础,依托权利外观信赖与公示公信原则,协调原权利人静
态权益与交易安全之冲突。其构成要件涵盖无权处分、动产可转让、有偿合同、公示完成及受让人善意无过失。针对脱离
物(如盗赃物)现行规则,文章指出现行时效过长易致权属紊乱,主张缩短除斥期间以平衡利益;另论证无形财产权可类
推适用公示规则,扩张制度射程。该制度本质为调和私权保护与交易效率之衡平工具,需通过规则调适实现法益优化。
态权益与交易安全之冲突。其构成要件涵盖无权处分、动产可转让、有偿合同、公示完成及受让人善意无过失。针对脱离
物(如盗赃物)现行规则,文章指出现行时效过长易致权属紊乱,主张缩短除斥期间以平衡利益;另论证无形财产权可类
推适用公示规则,扩张制度射程。该制度本质为调和私权保护与交易效率之衡平工具,需通过规则调适实现法益优化。
关键词
动产物权;善意取得;构成要件;遗失物
全文:
PDF参考
[1] 王利明 , 王轶 .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 [J]. 现代法
学 ,1997(5):10.
[2] 吴国喆 . 善意取得制度的缺陷及其补正──无权处分
人与善意受让人间法律关系之协调 [J]. 法学研究 ,2005(4):3-16.
[3] 尹田 . 物权法;
[4] 王国柱 . 知识产权善意取得的合理性分析﹣﹣兼论
知识产权制度与物权制度的兼容性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
社会科学版)》2012 年第 4 期;
[5] 史浩明 . 时限:化解“占有脱离类赃物”适用善意取
得争议的钥匙 [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5).
[6] 李咏 . 论盗赃物、遗失物的善意取得 ,《时代法学》
2006(4)6
DOI: http://dx.doi.org/10.12361/2661-376X-07-07-17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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