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出版说明中文期刊中文图书环宇英文官网付款页面

我国生态旅游发展的法律思考

杨 阳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摘要


所谓生态旅游,是指在某一自然区域,以具有特色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为旅游对象,使游客
了解某个地方的文化历史知识、自然风土人情,在旅游过程中,既能满足游客的精神需求,同时也不会破坏当地的
自然生态环境的一种新兴旅游活动,这种活动同时兼具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重功能,是发展环境友好型社会、
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通过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性利用,使游客、当地居民以及旅游经营者都受益,在不改变生态系
统完整性的基础上,发挥出自然资源的多重效益,是生态建设与旅游发展深度融合的产物。

关键词


生态旅游;法律

全文:

PDF


参考


[1]张梓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

出版社,2007.

[2]吴为.实施“史上最严”新环境保护法[N].新京

报,2019-09-29.

[3]张天嘉.生态旅游法律制度研究[D].河北大学,2020.

[4]黄松.生态旅游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及

对策[J].环境资源,2020(37):111-113.




DOI: http://dx.doi.org/10.18686/kygl.v4i2.63399

Refbacks

  • 当前没有ref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