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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背景下 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援助现状研究 ——以凉山彝区为例

罗 斌
宜宾学院

摘要


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援助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法律援助工作与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密切。凉山彝区法律援助由于地域文化以及风俗习惯的差异存在一系列的不足,不断的改进和完善法律援助机构自身的工作机制对于解决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意义重大。
凉山彝区由于农牧民缺乏相关法律知识以及经济能力,每当遭受侵权以后往往不懂得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纠纷往往只能通过德古调解的方式解决。凉山彝区由于地域文化习俗的差异以及经济落后的原因导致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困难,深入基层挖掘出法律援助路上的困难并解决尤为重要。

关键词


凉山彝区;法律援助;德古调解;文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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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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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http://dx.doi.org/10.18686/kygl.v4i2.6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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