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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财产权的属性与保护

李 静
海口经济学院

摘要


大数据作为海量数据的集合,本质上所体现的就是数据与信息,但是这些数据和信息有着一定的经济价值,
所以,客观来讲,大数据也有着财产性。法律方面针对大数据的财产属性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法律一些内容及标
准中认可大数据财产属性的正当性。并且简单地认为大数据财产权的客体,包括信息产权权和所有权以及邻接权均
有一定缺陷。大数据的财产权是集合权,其客体具有复合性以及复杂性的特点。因此,把大数据的财产权利的形态
所体现多样性特点及其客体的复合性特点,大数据财产权的法律保护被划分为属性特殊权利的法律保护方法、合同
债权法律保护和侵权法保护及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保护等不同模式。

关键词


大数据;财产权;法律属性;法律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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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冯晓青.数据财产化及其法律规制的理论阐释与

构建[J].政法论丛,2021,(04):81-97.

[2]张冲冲.企业数据权益的性质厘定及权利构造[D].

太原科技大学,2021,27(08):1354-1362.

[3]夏芬.企业数据权利的法律属性及其保护路径研

究[D].江西财经大学,2021,40(01):137-142.

[4]李晓宇.智能数字化下机器生成数据权益的法律

属性[J].北方法学,2021,15(02):44-53.

[5]阮正贤.大数据财产权的法律属性及法律保护

[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3(01):

10-19.

[6]胡冰洋.大数据背景下企业数据财产权的民法保

护[D].河南大学,2019,34(04):78-91.




DOI: http://dx.doi.org/10.12361/2661-376X-0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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