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地理标志权公益诉讼制度之构建--由 杭州“西湖龙井”侵权一案引发的思考
摘要
地理标志产业带有浓厚的“涉农”色彩,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基于此,地理标志权保护在司法实
践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目前,自诉制度是广泛运用于维权的常见途径,但该救济方式仍存在许多缺陷。地理标志权公益
诉讼作为自诉的补充手段,在司法裁判中具有非凡的实践意义,其突破传统诉讼制度的局限性,促进诉讼模式高效化、
便捷化,实现了利益平衡的诉讼价值追求。将该诉讼模式加以制度构建,明确诉讼主体、受案范围的基本要件,能够推
进公益诉讼的发展和适用,以加大对地理标志产业的保护力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
践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目前,自诉制度是广泛运用于维权的常见途径,但该救济方式仍存在许多缺陷。地理标志权公益
诉讼作为自诉的补充手段,在司法裁判中具有非凡的实践意义,其突破传统诉讼制度的局限性,促进诉讼模式高效化、
便捷化,实现了利益平衡的诉讼价值追求。将该诉讼模式加以制度构建,明确诉讼主体、受案范围的基本要件,能够推
进公益诉讼的发展和适用,以加大对地理标志产业的保护力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
关键词
地理标志权;公益诉讼;乡村振兴;诉讼主体
全文:
PDF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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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http://dx.doi.org/10.12361/2661-3786-05-02-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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