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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生为中心实施法学专业课程重构法学专业课程评价标准

葛 书环, 傅 懋兰, 林 庆佳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

摘要


以岗位需求为标准,设计法学专业课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以职业需求为标准,实施法学专业课程,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以社会需求为标准,重构法学专业课程,激发学生的职业兴趣。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兴趣为出发点,设计实施课程,让课程生动起来,提高课程质量。

关键词


学生为中心;学习兴趣;探究兴趣;职业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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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黄超健.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浅析[J].《时代教育》.2008年第4期,4-5[2]缪小红.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主题教学模式问题分析[J].《教海扬帆》,2010,(1):22-23[3]陈莉.以学生为中心的实践策略[J].《基础教育研究》.2015年第11 期,25-27




DOI: http://dx.doi.org/10.18686/jyyjuy.v3i9.6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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