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为中心实施法学专业课程重构法学专业课程评价标准
摘要
以岗位需求为标准,设计法学专业课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以职业需求为标准,实施法学专业课程,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以社会需求为标准,重构法学专业课程,激发学生的职业兴趣。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兴趣为出发点,设计实施课程,让课程生动起来,提高课程质量。
关键词
学生为中心;学习兴趣;探究兴趣;职业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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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http://dx.doi.org/10.18686/jyyjuy.v3i9.6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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